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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2019年度企业年报工作已开始,多部门相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时间:2020-01-08

长江网1月7日讯(记者吴曈 通讯员陈燕兵)7日获悉,《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主体报送2019年度年度报告的公告》已正式发布,武汉市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19年度报告工作即日启动,截至2020年6月30日。

公告要求,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武汉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内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除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上述系统,也可以直接以书面方式到属地市场监管所报送年度报告。

市场主体通过点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网页界面下方“企业信息填报”,进入填写相关信息。首次填报企业年度报告和公示即时信息的,先完成“企业联络员”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企业联络员登录”,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凭手机获取的验证码登录公示系统进行年报。

值得一提的是,“外商投资企业(机构)”自2019年度起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今年的年报工作与以往有何不同之处?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在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商务等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实行“多报合一”。

公告指出,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申请移出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及相关法人代表将受到相应的信用约束惩戒,包括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授信、招投标、投融资、进出口等工作中,将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年报申请截止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企业年报进行核查,如发现存在虚假年报的情况,同样将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编辑: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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