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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不知道年假没休完可以转年再休?怕是知道也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时间:2020-01-11

长江网1月10日讯(记者贾雪梅 实习生陈宇君)2020年已来,许多忙了整整一年的人才猛然发现,2019年的年假,自己还未休完。对此,大多数人都会默默选择“认了”,也有少数人会闪念想找公司申请一下,把假并入第二年一起休,可又不好或不敢向老板开口。

据了解,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因单位工作安排原因无法休年假,可以跨年休。然而,近日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未休完年假的市民,其中17位听说年假未休完可以跨年休都吃了一惊,因为他们一直以为年假未休完会直接清零。

八成人以为年假不休就没了

陈先生是第一个受访者,在长江网记者一再保证不公布他的名字和单位后,才松了一口气,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他是一家国企核心部门的小组负责人,权力不大,责任不小,手上工作像车轱辘一样一个接着一个让人喘不过气,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从入职几乎没休过年假。一次,他带队完成一个大项目后,请年假去内蒙的乌兰布统草原放松一下,订好了往返车票和酒店,人刚走到秦皇岛就接到领导来电。

电话中领导说“没事,就是打电话问一下”,结果没聊两句,就话题转到了新项目需要人牵头上。他只好识趣取消行程,赶回单位工作。

1月9日,在接受长江网记者采访时得知,年假未休完可以跨年补休,陈先生激动地说,十年没有休过年休假!

“你知道年假没休完可以跨年休吗?”近日,长江网记者就此展开调查,随机采访了20位市民,他们有3位来自机关部门及事业单位,7位就职于国企,10位就职于民企,其中17人表示,他们一直以为年假没休完就没有了。

明文规定“跨年休”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带薪年休假跨年清零是误读!”1月9日,武汉市政协委员、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主任许方辉将一份“年休假跨年不能清零”的提案替交两会后表示,带薪年休假不是单位额外给予的待遇红包,而是法律规定的不折不扣的正当权利。跨一个年度安排年假,是立法者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对单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作出的限制性规定,不能因此排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如果单位2020年仍未安排2019年度的年休假,也并不会导致年休假归零,职工后续仍然享有要求补休或者补偿的权利。

年假没休完?公司规定“过期作废”

你没休完的年假被清零了?还是单位给跨年补休?在调查中,3位市民表示,单位可以安排跨年补休;2位市民表示“理论上”可以,实际难落地;15位市民表示,公司规定“过期作废”。

你得知未休年假可以跨年休,是否会向单位申请“补休”?在调查中,四成受访者竟表示,怕伤和气,算了。

“当年的假都休不了,跨年休,更不用想!”市民陈小姐认为,这事找单位协调也不会有结果,还不如不提,免得伤和气。她的这一观点代表了不少人的想法。

年假未休完可以跨年休,有人申请过但结果并不理想。

3年前,国企员工沙先生因工作忙,一直没有休年假,本指望到年底休息,不料年底却赶上新项目结项。沙先生曾与公司协商下一年补休年假,这样既避免耽搁工作进度,又能攒个小长假。然而,公司的答复含糊其辞“尽量安排年休假,争取不补休”。拖着拖着,这事就拖黄了。

“这事我跟人事部申请过,对方总是打哈哈!”在接受采访的张女士表示,单位为逃避法律责任,对跨年补休年假“阴奉阳违”,不跟员工正面冲突、不明确拒绝,以忙碌等理由把假期“拖”没。

个人维权?一旦撕破脸,很难在单位立足

职工年假休完,单位不补,可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据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朱宏伟律师介绍,一旦出现变故,单位不承认职工积攒的年休假,职工就要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说起仲裁,首先要考虑仲裁时效问题。在劳动仲裁中,有两种时效制度,第一种是普通时效,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第二种是特别针对劳动报酬的时效,即“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可以延长至“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据不完全统计,在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的4000多件劳动争议案件中,50%的职工会提出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补偿的诉求;而在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代理的1000多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这个比例更高,大约有70%。

但是,他建议员工尽量以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与单位闹翻脸。比如,大型企业可找单位内部工会组织或者单位内设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如果协商不成还可法律程序。朱宏伟律师表示,如果单位无法举证证明已休完年休假,仲裁、监察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就会支持职工的诉求。

“因为,一旦撕破了脸,你就将很难在单位立足。”

建议:不让职工休年假,老板应受罚

向市两会递交提案后,许方辉告诉记者,在这件事上,职工与单位处于能力与信息的极度不对等状况,个人申请或维护权利,困难重重。这不仅要求全社会都应当树立带薪年休假法治意识,而且要求我们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动作为,让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到实处。

带薪休年假、跨年休假是每一位职工的权利,相关规定已为我们划出了法律的底线,把职工的年假福利落到实处,不能光靠用人单位自觉,还需要更完善细致的法律法规作保障,更需要仲裁、监察部门以及职工工会等组织从监管和维权上发力,让年假板上钉钉。

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相关处罚规定,不让职工休完年假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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