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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建议: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纳入信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时间:2020-01-16

长江网1月15日讯(记者邢帆)近年来,在我国大部分城市,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市民出行和外卖、快递等行业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也与日俱增,严重扰乱了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此次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中国水务集团首席品牌运营官张勤建议,把相关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体系。

张勤向长江网记者介绍,为规范电动自行车行驶管理,武汉先后出台了《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等地方性交通法规,明确规定了“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非法营运、违法载人、闯红灯、走禁行线、逆向行驶、占用快车道”等。

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的《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在防止超标车进入市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各大销售点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几乎绝迹,无牌车也很难再上路。但上了路的电动车乱闯乱撞、无视交通法规的情况依旧不少见。

“有了明确的规章制度之后,关键是怎么样把它落实,真正起到约束行为的作用。”张勤认为,规则能否被市民充分意识到,一方面要靠宣传普及,让电动车使用者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有足够的执行力度。

“过去,我国号称自行车王国,自行车数量远远超过目前的电动车数量,但是,自行车却能像机动车一样,严格按照‘红灯停、绿灯行’的基本交通规则执行。”张勤认为,这就是管与不管的区别。“不仅在哪些电动车可以上路方面要进行严格管控,对电动车行驶时的管理也刻不容缓。”

对此,张勤建议到,把电动自行车纳入日常交通管理之中,按管理机动车的力度来管理。“不用重典无以治乱,对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严重违法行为绝对不能姑息,否则就是将生命置于危险之中。”

为了增加违法违规成本,让违法人能切实感受到违法的代价,张勤认为,可以考虑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当事人纳入信用体系不良记录。“通过建立相应的非机动车管控平台,采集电动自行车骑行人交通违法违规信息,与个人征信挂钩。”张勤说,交通安全涉及人们的生命安全,应该引起政府各个部门的高度重视。

纳入信用体系需多部门共同协商

据相关人士介绍,加大管理力度,涉及到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电动车自行车生产、管理资源的投入等多方面的问题。关于是否将某种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征信系统,因为在管理、处罚过程中会涉及到多个领域,需由相关部门共同协商。

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需参照上位法”

据相关人士介绍,地方如果要通过立法改变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需要参照上位法,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位法有相关的规定和修订后,地方才能依法行事。

【编辑: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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